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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买彩票打错数字痛失33万奖金,彩民告店主被法院驳回

来源:扬子晚报2020-04-15 14:54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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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微信联系彩票点购买彩票,店主打错一个数字,昆山的陈先生眼睁睁地与33万元奖金擦肩而过。越想越觉得吃亏的陈先生将彩票店主告上法庭,要求对方赔偿损失。日前,昆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对此案作出判决。

打错一个数字,错失33万元奖金

60岁的陈先生住在昆山市淀山湖附近,有购买彩票的习惯,夏先生经营的彩票点离他家不远,陈先生成了店里的常客。双方熟悉后,陈先生开始通过微信发号码并转账支付的方式购买彩票。

2018年4月7日,陈先生通过微信联系夏先生,投注了三注彩票,并支付了18元。其中一注号码为:“02、07、14、29、32+04+11”,投注倍数为三倍。不过,夏先生将“29”误打为“19”,不过他将彩票照片发给陈先生后,对方并没有提出异议。

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当天晚上开奖,号码“02、07、14、29、32+10+11”恰恰中了二等奖,奖金为109752元,三倍投注,总奖金近33万元。而误打后的号码,所得奖金仅为615元。

越想越亏,打官司要求对方赔偿

这下陈先生坐不住了,找到夏先生提出打错号码的问题,并要求进行赔偿。双方暂时达成一致意见,由夏先生一次性给付陈先生1500元了结此事。但陈先生越想越觉得吃亏,于是将夏先生告到昆山法院,要求赔偿损失329256元。

庭审过程中,陈先生表示自己是信任夏先生的,所以当天没有核对彩票,也没有提出异议。但他认为这并不能否认夏先生打错号码造成损失的事实,收取1500元只是部分赔偿款。

对此,夏先生表示对此不能认同。他辩称,在彩票销售过程中,如果彩民提出异议,彩票点会在销售终端关闭前给予彩民正确号码的彩票。夏先生说,彩票销售历来是钱款、彩票、号码当面当场交接,离柜后无涉,理应双方无任何纠葛产生。

法院:打错号并非必然导致财产损失

面对双方各执一词,法院会如何认定呢?

记者了解到,常熟法院审理后认为,陈先生和夏先生之间成立彩票、奖券买卖合同关系,还存在委托购买指示彩票的委托合同关系。

陈先生虽指示了购买彩票的号码,但夏先生受委托实际购买彩票后已尽到了及时报告义务,陈先生并未表示异议,且按双方的交易惯例收取了兑奖后支付的奖金615元,夏先生在受委托购买彩票过程中并非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。

法院还认为,奖票、奖券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,即购买人购得的彩票不是一般的财产,而是一种中奖的机会。

本案中陈先生在委托购买彩票时,其取得的仅是中奖的机会,指示的彩票号码在委托当时并不表征财产权益,被告夏先生误买了其他彩票号码也并非必然导致财产损失,陈先生主张的损失并非实际损失或可期待利益损失,也并非夏先生可以预见的利益损失。

原告有违诚信原则,被驳回诉讼请求

此外,后双方自行协商由夏先生补偿了1500元,法院认为陈先生再主张赔偿有违诚实信用原则。因此,常熟法院最终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。

承办法官表示,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有所不同。根据法律规定,有偿的委托合同,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;无偿的委托合同,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

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,购买彩票本身兼具偶然性和公益性,对于委托他人购买而又对购买结果不持异议的,要求他人承担不利后果显然于法无据,显失公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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