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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福彩关于开展福彩送好运·好运赢好彩” 营销活动的公告

来源:广西福彩2022-10-27 13:55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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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回馈广大购彩者对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的支持和厚爱,广西福彩中心决定开展双色球游戏“福彩送好运,好运赢好彩”营销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 活动时间

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7日

二、活动范围

全区所有福彩投注站

三、活动主题

福彩送好运·好运赢好彩

四、活动内容

抽取体验券:在当期双色球开奖日10:00时至19:00时购买6+16或8+1单倍双色球彩票,可在当日10:00时至19:00时参与“我的体验券”抽取活动(当期限定数量抽完即结束),还可通过微信将活动链接转发分享给朋友参与,朋友根据分享链接点击领取“分享体验券”(按当期限定数量抽完即结束,先领先得),到线下广西福彩投注站兑换双色球复式6+16的单倍彩票。

五、活动规则

(一)我的体验券

1.体验券领取及分享:

(1)领取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7日当期双色球开奖日10:00时至19:00时;(2)购买6+16单倍双色球彩票,扫彩票二维码进入活动界面,可参与1次抽取体验券机会;(3)购买8+1单倍双色球彩票,扫彩票二维码进入活动界面,可参与2次抽取体验券机会;(4)“我的体验券”领取成功后,购彩者在规定活动时间(11月1日至11月17日当期双色球开奖日10:00时至19:00时),可进入活动界面通过微信(微信群、朋友圈)转发链接进行分享,每张“我的体验券”可分享3张“分享体验券”。

2.体验券核销:(1)核销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7日当期双色球开奖日10:00时至21:00时;(2)购彩者根据获得的抽奖次数及体验券金额,到站点核销、兑换相对应金额的双色球56元(8+1)或32元(6+16)彩票;(3)投注站的核销账号不能作为体验券领取的账号,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活动票,可根据人工审核环节核销。

3.当期“我的体验券”领完即止,未领取、未及时核销的体验券相对应的资金滚入下一期,依此类推,直至活动最后一期,未领取、未及时核销的体验券返回广西福彩微信公众号账户中。

(二)分享体验券

1.体验券领取:(1)领取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7日,当期双色球开奖日10:00时至19:00时;(2)收到活动分享链接的好友,可在微信(微信群、朋友圈)点击链接领取1张价值32元的双色球6+16单倍彩票的“分享体验券”,先领先得;(3)每个微信账号在整个活动期间只能领取1次“分享体验券”。未领取的“分享体验券”,分享体验券的首发者可继续转发其他微信好友分享;(4)当期“分享体验券”领完即止,未领取体验券,相对应的资金滚入下一期,活动最后一期未领取的体验券返回广西福彩微信公众号账户中。

2.体验券核销:(1)核销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7日当期双色球开奖日10:00时至21:00时;(2)获得分享体验券好友向投注站出示“分享体验券”二维码,投注站业主或销售员扫码核验通过后出票进行扫码核销;(3)投注站的核销账号不能作为体验券领取的账号,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活动票,可根据人工审核环节核销。

(三)体验券数量分配

此次活动分两种体验券,“我的体验券”和“分享体验券”。

体验券总张数40400张,总金额1398400元。

(四)体验券使用规则

1.购买双色球彩票参与次活动有效时间均为当期双色球开奖日的10:00时至21:00时,其他时间段购买的双色球彩票不在此次活动范围内。

2.核销票出票时间为当期双色球开奖日的10:00时至20:00时。

3.核销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7日当期双色球开奖日10:00时至21:00时。

4.领取成功的双色球彩票体验券不转让、不折现、不重复兑换。

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

2022年10月25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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